2007年10月22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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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还可以是执行的好帮手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张晓华

  近日,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大湾村经济合作社与村民曹某终于就沙场搬迁及附属设备房屋处置一事达成协议。至此,这起执行难案终于在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处理下“起死回生”。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这是北仑法院破解执行难的一项新做法,收效明显。
  宁波大榭跨海大桥在2001年竣工,大桥引桥下有一块闲置的滩涂地,当时杂草丛生,乱石遍地。村民曹某看到后,向村里提出租用这块地搞沙场,村里同意了。2004年,曹某与村里就沙场土地租用协议履行期限问题发生争执。村里起诉后,法院确认协议履行到2007年1月9日止。
  今年协议到期,曹某没有搬迁沙场,而是提出沙场设备及房屋等附属设施无法搬迁,要求村里解决。村里为此再次起诉,法院按照双方当初协议的约定,判决曹某无条件搬迁。
  此后,曹某和村里就搬迁问题僵持着。村里于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要求曹某搬迁沙场。北仑法院在执行中考虑到,如果简单地强制执行,把沙场设备无偿拆除,不但会给曹某带来巨大损失,也是对社会财富的浪费。因此,执行人员想尝试通过某种方式,让沙场土地的后续承租人受让房屋及设备,以执行该案。但当执行人员接触了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后,发现村里对曹某拖延搬迁非常不满,而曹某还抱着要村里收购沙场的希望。执行人员虽经多次工作,但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拉锯和僵持过程中,北仑法院决定选用两名人民陪审员参与该案执行。人民陪审员王善祥、孙斌思参与执行后,分头与案件当事双方进行接触,既使村里理解了案件进展缓慢的原因,同时也使曹某放弃原先很高的心理价位。9月底,陪审员与执行法官一道到大湾村,提出了将设备房屋作价,捆绑在土地使用权上一起进行下一轮租赁招标的执行方案,告知双方当事人。双方经慎重考虑,最终都接受了这样的执行方式,签订了有关协议。沙场预定于11月5日进行拍卖。
  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仅仅是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取得的成效之一。北仑法院至今已有20余件矛盾复杂的执行“骨头案”选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其中有效执结率达71.3%,远高于一般执行疑难案件不到50%的有效执结率。
  人民陪审员王善祥说,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可以增强司法民主化和司法透明化,避免执行工作暗箱操作现象,增加群众信任度。
  目前这项破解执行难的措施,北仑法院尚在尝试和探索中,而其在规范法院执行、增强执行工作公开、透明度以及宣传执行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尤其在执行疑难案件上,已经让北仑法院尝到了不少甜头。